个体经营者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标题】个体经营者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被卷入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业务为由,要求张某某在涉案APP内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网贷提现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提供任何诈骗服务,且涉案APP已下架,主张平台方应承担审核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公司方对平台责任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操作的异常性及资金流向的连续性
【仲裁结果】认定李某虚构领导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身份伪装,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审核。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屏幕共享操作存在重大风险,建议谨慎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