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培训贷骗局员工获赔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培训贷骗局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人员,对方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取得信任后,以'培训贷'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承诺提供政府认证的教育培训课程。张某某按指示向所谓'财务人员'转账后,发现对方提供的APP课程链接无法打开,且对方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经核实,该公司并无教育培训资质,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造假。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关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自愿签订培训协议,且已提供部分课程服务,认为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所谓'培训合同',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及履行情况。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与注册地址不符,且财务人员身份信息虚假。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虚构培训贷项目、诱导转账等多重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与人员身份,警惕'培训贷'等新型诈骗手段,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