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仲裁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被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分子骗取垫付款引发仲裁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陌生消息,对方以办理贷款为名要求其先垫付3.5万元服务费,承诺返佣。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向非公司账户转账,并按照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屏幕共享权限,后发现被骗立即报案。诈骗分子通过虚构贷款审批流程,伪造公司文件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授权该贷款专员职位,认为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QQ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短信截图等证据,认定诈骗分子通过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员工信息泄露的证据,对张某某提供的电子数据真实性无异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垫付款,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1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职场人士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加强员工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身份冒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