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奖骗局遭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中奖骗局遭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商铺遇到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男子,称其通过电商平台参与的抽奖活动中奖需缴纳'税费'。对方以迷信消灾为由要求通过多个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验证码并共享屏幕操作APP,后发现系虚构的中奖骗局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系自愿参与抽奖活动,不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电商平台交易记录、虚假中奖通知截图及与对方的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性,且对资金拆分转账流程作出不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利用迷信心理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中奖骗局,核实身份时应要求查验工作证及官方渠道信息。遭遇要求屏幕共享、多级转账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