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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通过职业技能考试为由,要求支付培训费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在电商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对方通过伪造银行文件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办理'紧急止付'。后发现李某实为该公司员工,其使用监控视频显示的虚假身份进行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系正常教育培训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伪造的银行工作证及公章。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服务合同及实际培训记录,且承认员工曾虚构金融背景招揽客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警惕身份冒充陷阱,保存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发现异常交易要及时冻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避免错过维权时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