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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QQ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后报案

【标题】张某某遭QQ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后报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用户,因电信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公司高层的陌生账号消息,称需缴纳资质认证费用方可办理业务。对方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付款后对方失联,资金被分拆至多个第三方账户,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交易系自愿且已履行合同义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调查发现涉案资金存在多级拆分痕迹,且与公司账户无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未尽到对交易对方身份核实义务,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制度

【分析启示】警惕熟人冒充诈骗需留存完整通讯记录,企业应建立转账身份核验机制,遭遇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全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