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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缴费后被冒充领导诈骗

【标题】大学生兼职缴费后被冒充领导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发布兼职招聘信息,张某某因求职缴纳费用后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后被要求先缴纳300元入职保证金。后对方以'领导指示'等理由多次要求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伪造身份材料虚构婚恋交友关系获取信任。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公安机关冻结相关资金但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注销关联账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广告截图,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电子证据鉴定,确认微信账号存在频繁转账且资金流向异常,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查责任,对张某某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已冻结资金后判令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经营者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缴费后上岗'模式,保存微信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停止转账并报警,避免成为诈骗帮凶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