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高薪兼职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高薪兼职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应聘高薪境外兼职岗位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教育培训场景中的虚假中奖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境外高薪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教育培训项目'为名要求下载指定APP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向所谓'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账户转账2.8万元后,被要求以现金形式交付剩余3.5万元'中奖费用'。转账后发现被骗,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最终选择通过仲裁途径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诱导脱离平台交易等欺诈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到警示义务,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未参与诈骗环节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下载凭证、银行流水等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财务人员以培训名义诱导转账。公司仅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未能有效反驳关键证据,仲裁委采纳了申请人关于'脱离平台交易'的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2.3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薪兼职陷阱,核实培训资质与资金流向,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培训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