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返利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遭拒付
【标题】刷单返利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遭拒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应聘兼职岗位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非法占有目的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的广告,对方以刷单返利为由要求其下载涉案APP并进行投资理财操作。在完成三笔合计约3.5万元的支付宝转账后,公司以需垫付资金为由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APP被平台下架且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司以'工作流程正常'为由拒绝返还款项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投资理财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兼职业务,转账行为为双方合意,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转账凭证、短信记录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部分员工考勤记录。经核查,涉案APP已因违规被下架,且公司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认定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虚假投资为名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新型诈骗模式,建议求职时核实公司资质,避免点击陌生链接。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凭证并报警,切勿因所谓'返利承诺'陷入二次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