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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婚恋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婚恋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退休职工,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平台运营企业,本案系因婚恋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可获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APP。在连续三日线下街面丢包分钱后,李某以'中奖领奖'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扫码付款3.5万元。张某某未签订合同协议,亦未核实对方身份,最终被骗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某科技公司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被申请人辩称已按平台规则审核身份,且资金转账系个人操作。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尽到合理审核义务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信息虚假,审查第三方支付流水确认资金5分钟内转移至境外。经质证,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官方账号引流,被申请人未能证明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诈骗风险。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未履行对用户身份的实质性审查义务,且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裁决返还申请人损失金额的80%。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用户身份核验的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婚恋名义的理财诈骗,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机制。建议遭遇类似情况时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支付令。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