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公司员工遭冒充政府人员骗款

公司员工遭冒充政府人员骗款

【标题】公司员工遭冒充政府人员骗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主要从事虚拟货币投资业务。本案为员工因投资理财被骗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接到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核查投资资质为由要求其下载某投资APP。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张某某将3.5万元投资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并非公司官方账户,且对方使用假币调包手段,导致资金被迅速转移。张某某保存了通话记录、银行流水及APP界面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公司辩称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且投资行为属个人自愿,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银行流水及通话录音,证实资金转入非公司账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虚假身份指控,仲裁员结合虚拟币转账异常情况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核实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投资风险教育,对异常转账流程及时核查。个人需提高警惕,面对公职人员身份认证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保留完整证据链以便维权。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