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平台诱导转账员工索赔被支持
【标题】虚假平台诱导转账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案由涉及诈骗及个人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职业资格速成班'报名缴费,被要求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公司以'证书办理需支付保证金'为由,通过伪造的公共服务平台短信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期间工作人员冒充贷款专员称需开通安全账户,诱导其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多次转账操作,最终公司失联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培训义务,部分款项用于平台手续费,且张某某自愿转账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保存的虚假平台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发现公司注册信息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公司虽提交所谓'培训服务记录',但无法证明实际履行情况,且未能说明资金流向。鉴定机构确认电子数据完整性,确认存在伪造公共服务办理流程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赔偿因信息泄露产生的维权成本5000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关于信息处理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以'证书代办''安全账户'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政府官网核实机构资质。对要求转账至虚拟币账户或第三方平台的操作应保持高度警觉,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时需注意数据完整性固定,发现侵权可同步主张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