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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培训费被判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培训费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平台工作人员以代办证书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客服人员李某某以'高端人脉资源'为诱饵添加好友。对方自称是某上市公司高管,通过视频通话展示虚假的海外生活场景,谎称可代办国际认证证书并提供'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在取得信任后,李某某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实际办学资质,且对方提供的所谓证书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工作人员虚构身份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且已提供部分咨询服务,不同意全额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平台网站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服务履行证据。经核查,该平台未取得教育资质且存在资金跨境流转记录,仲裁庭认定存在虚构履约能力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领域,建议核实对方身份资质,保留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号并报警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