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因家政服务纠纷产生经济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推荐高收益投资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后,发现所谓投资项目系虚构,李某伪造家政服务合同企图掩盖诈骗行为,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项目骗取钱财,要求追缴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张某某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资金流向,公司仅能提供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异常活跃,最终认定构成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监管,老年人应警惕投资类话术诈骗,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