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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遭追缴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遭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课程时,被自称某教育机构招聘人员的李某某以'包过考试'为由添加好友。对方谎称公司有内部资源,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先后分四笔共计转出3.5万元。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警方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抗辩称系双方自愿的教育培训合同,转账行为属正常履约,且质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证据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申请人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屏,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机构核实,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转账流水与平台数据一致,但未发现被申请人公司主体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招聘关系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关于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包过'等虚假承诺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固定电子证据。本案警示电商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