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培训退费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接到自称'银保监会工作人员'的境外来电,称其账户涉及洗钱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伪造培训退费流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转账后对方要求补充材料,张某某发现异常并报警,涉案资金已跨境流转至境外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支付部分培训费用;张某某认为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财务人员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欺诈,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转账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公司监控视频确认李某与张某某有多次沟通记录,审查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异常跨境交易。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不存在欺诈故意,且承认财务人员曾使用伪造的退费文件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劳动法》第五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精准诈骗手段,注意核实第三方支付异常交易。用人单位应加强财务人员合规管理,员工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