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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走虚拟币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走虚拟币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提供婚恋交友服务的互联网企业,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可代办金融证书为由,通过微信诱导张某某向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立即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李某身份进行有效审核,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被精准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应全额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不承担第三方诈骗责任。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管理过错及赔偿比例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信息备案资料。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有效风控措施证明,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平台客服曾主动推荐所谓'银行合作渠道'。仲裁员依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认定平台存在信息安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张某某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警示。用户需提高警惕,对'代办证书'等说辞保持审慎,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电子数据,避免错过止付时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