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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培训贷诈骗员工要求返还被支持

【标题】兼职培训贷诈骗员工要求返还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虚假培训贷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面试时,公司员工以'高额提成'为诱饵要求其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声称需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资质认证。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后,被要求下载虚假投资软件并添加'投资老师'微信。对方以'保证金'名义诱导其使用网贷提现约3.5万元转入公司账户,期间多次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及人脸识别信息。直至2024年8月发现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流程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且已提供兼职岗位,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显示张某某向非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调取聊天记录显示员工使用伪造的'教育局资质办理'话术。公司未能提供实际培训服务证据,张某某提交的网贷提现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培训贷办理流程,以'公共服务场景'为幌子实施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培训贷'等名目要求预付款项,核实公司资质及培训内容。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本案中,支付记录与话术证据形成有效佐证,建议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此类新型诈骗案件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