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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公司名)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虚拟货币交易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医疗养老机构客服的网友。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QQ联系所谓'金融专员',谎称需将3.5万元保证金转入虚拟币账户完成审批。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按指示将资金转入某区块链平台账户。后发现该机构实际不存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客服的诈骗团伙骗取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未参与诈骗,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主张转账行为属个人操作。争议焦点在于资金流向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及诈骗行为的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警方出具的涉案账户冻结证明,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数据确认对方身份。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与诈骗资金相关,仲裁员依法认定诈骗事实成立。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资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通知》相关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医疗养老类诈骗套路,核实对方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发现资金异常转入虚拟币账户应立即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QQ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作为维权依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