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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要求转账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要求转账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因待业状态被诱导参与教育培训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某市公安局民警的李某某。对方以'教育培训退费'为由,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定制APP进行资金操作。通过伪造安全账户信息和银行流水凭证,诱导张某某向多个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不断以'紧急止付'为借口要求其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诱导转账,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主参与的教育培训退费业务,不存在强制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及APP后台数据,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警官证照片及伪造公文进行欺诈。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培训协议及资金流向说明,聊天记录显示其明知对方未入职仍诱导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权益保护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分子渗透渠道,遇'安全账户'要求应立即核实身份。教育培训退费骗局常伴随资金多级拆分,建议通过正规平台办理业务,避免脱离监管进行转账操作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