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未获支持
【标题】张某某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未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遇到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谎称有婚恋资源可介绍,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理财APP。李某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承诺可帮助其通过网贷平台快速提现。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先后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APP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尝试报警但因报案延迟未能及时冻结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到告知义务,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双方对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及聊天记录,公司提供所谓'合作协议'及第三方平台截图。经质证,APP实为仿冒平台,公司未在平台备案,李某无公司授权。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异常情况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要求提供金融信息的行为,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