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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原告李某(化名)为婚恋交友平台注册用户,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婚恋平台。案件因李某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引发,涉及冒充熟人领导、征信修复骗局及资金追回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李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负责人的王某。王某以能修复李某征信为由,诱导其线下交付现金。初期通过微信转账返还1.2万元获取信任,后以账户冻结需缴纳保证金为名,要求李某支付约3.5万元现金。李某按指示将钱款交至指定地点,但次日发现王某实为虚构身份,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李某主张王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李某未签订任何协议,应属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李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发现王某使用李某好友名义注册账号,且平台未核实身份真实性。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资金用途及合法性,仲裁委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返还李某全部款项及利息,同时建议平台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身份核查,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本案中资金交付方式与平台审核漏洞直接关联,警示企业需履行法定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