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某地。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医疗平台客服的微信好友。对方以办理养老补贴为由,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网贷账户信息,谎称需通过多级资金拆分完成审核。张某某按指示提现网贷后分6笔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且未签订合同,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客服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转移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确认其虚构身份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被骗款项约3.5万元及同期银行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交平台陌生客服诱导操作。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保存证据并报警。建议平台加强身份验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资金拆分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