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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兼职遭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高薪兼职为由诱骗其缴纳入职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银行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进行所谓'投资理财'。三个月后平台失联,张某某发现交易记录显示资金已脱离正规金融平台,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转账记录可作为债务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截图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伪造的'投资协议'文本,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聊天记录与转账时间吻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构政府背景,利用虚拟币洗钱手段实施诈骗,裁决公司全额返还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或脱离正规平台交易,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