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受害人张某某(67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接触,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学历提升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培训费用。期间通过线下见面、伪造公司资质等方式骗取信任,要求其通过信用卡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某迅速将款项转入多个关联账户并提现,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某无劳动关系,且交易通过婚恋平台完成,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关键争议在于李某某是否构成职务行为及公司是否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李某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与张某某沟通。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无法解释其账户在案发期间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记录。经司法鉴定确认李某某使用的工作证与公司备案信息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因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30%连带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过错责任的条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单位责任认定的细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平台中以教育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平台方需加强用户身份认证,企业应完善员工管理机制,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