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微信冒充客服骗网贷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微信冒充客服骗网贷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纠纷,张某某为在校学生,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科技客服的陌生人,对方以刷单返佣为名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屏幕共享操作中,骗子伪造平台交易界面,要求张某某先垫付5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前往线下派出所报案但未及时冻结账户,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平台交易事实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及网贷提现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仲裁员结合张某某在街面报案记录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虚构平台事实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因脱离平台交易导致的合理损失部分,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需警惕微信冒充客服诈骗,遇要求垫付、屏幕共享、脱离平台交易等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本案因报案不及时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提示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