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冒充婚恋对象骗虚拟币提现受阻
【标题】女子被冒充婚恋对象骗虚拟币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因虚拟币转账被冒充婚恋对象的财务人员诈骗,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项目结识自称'李经理'的QQ好友。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后,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用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司要求退费,但公司称未收到款项并拒绝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辩称转账系个人行为且未收到虚拟币,认为缺乏直接证据支持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培训缴费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仲裁委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且未尽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瑕疵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验证流程,公众需警惕婚恋诈骗新形态,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收款账户,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