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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政策补贴为由,要求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教育培训机构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李某伪造官方文件,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点击陌生链接,最终通过非本人账户收取费用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费用;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交易通过第三方账户完成应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确认李某使用公司注册账号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亦未证明交易账户与自身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身份审核存在重大过失,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返还张某某部分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追缴违法所得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机制,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手段。遭遇'政策补贴''考试包过'等话术时需核实资质,保留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主张民事赔偿。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