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诱导退费诈骗员工损失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退费诈骗员工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的教育培训退费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谎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内部退费渠道,以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期间发送伪造的金融机构短信并要求其操作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公司前员工王某,其虚构培训退费流程导致账户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前员工王某虚构退费事实构成诈骗,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李某非员工且诈骗行为与企业无关,认为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及网贷流水,王某承认伪造金融机构信息但否认公司关联。公司提交内部人员名单证明王某已离职,仲裁委结合转账凭证与部分聊天记录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缺失,损失金额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需警惕婚恋场景中涉及财务操作的异常请求,建议留存所有沟通记录。企业应加强离职人员管理,对员工利用职务身份实施的诈骗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