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索赔成功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购物纠纷向仲裁委申请维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通过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政府合作项目'为名要求缴纳3000元入职押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未履行承诺,且虚拟币交易平台已无法提现。期间对方多次发送伪装成政府通知的短信,要求其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后续交易,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机关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的虚拟币交易,且已提供所谓'项目资质'文件,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平台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客服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与张某某沟通。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购物平台投诉证据,公司仅提供模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庭审中公司承认虚拟币账户系第三方平台注册,但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利用虚拟币交易规避监管,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合作'名义要求虚拟币转账的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及时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避免陷入脱离平台交易的维权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