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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缴费无报酬兼职诈骗案

【标题】扫码缴费无报酬兼职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诈骗产生纠纷,仲裁委员会介入审理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在家参与'中奖任务'赚取佣金。对方要求通过二维码支付3000元入职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扫码付款后未收到任何报酬,发现该公司未在平台注册且无法联系到负责人,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中奖机会实施诈骗,要求退还3万元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扫码付款,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构成诈骗,应属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招聘信息截图、与客服的通话记录及微信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一份内部培训材料,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任何书面协议。仲裁委认为证据链存在断裂,但支付行为符合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但因部分证据缺失导致赔偿金额未全额支持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中奖兼职'等异常招聘模式,优先选择正规平台合作。发现被骗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承诺获取他人财物,否则可能触犯刑法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