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虚假平台诈骗近4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遭遇虚假平台诈骗近4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医疗养老项目被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参加线下街面活动时,被嫌疑人以'医疗养老投资'名义诱导。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伪造政府文件,谎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养老项目合作,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指定对公账户转账。期间通过电话持续诱导,声称账户异常需下载虚假APP处理,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未参与诈骗活动,且转账行为系个人自愿,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转账记录,核实通话内容发现明显诈骗特征,要求公司说明账户异常处理流程。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与业务关联,且承认未对员工进行风险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165条民事责任条款适用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员工资金安全防护机制,对可疑业务场景进行风险预警。个人应提高警惕,发现账户异常冻结等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渠道维权,避免下载不明来源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