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点击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点击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网购用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自称是投资导师的陌生短信,称可获取平台优惠券。对方提供的短信链接引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随后以账户异常需验证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对方谎称需线下缴费解冻,诱导其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约3.5万元。事后张某某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提供完整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操作及未尽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用户主动点击链接且未签订合同,责任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通话录音及现金交付凭证,公司仅提供APP界面截图。经核查,公司未对短信链接真实性进行核实,且客服在通话中多次引导用户提供验证码。仲裁庭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警惕陌生链接,验证码属于重要个人信息严禁外泄。发现账户异常需第一时间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平台应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但用户自身安全意识不足亦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