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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员工先垫付后返佣账户遭冻结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员工先垫付后返佣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案件涉及第三方支付及账户冻结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人员,对方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其垫付3.5万元培训费。期间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并脱离平台直接转账至个人账户,后因对方失联导致账户被冻结,无法追回资金。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关系,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公司则抗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且双方未签订合同。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质疑证据链完整性。经调查发现公司未对平台求职者进行身份验证,且存在多次类似投诉记录,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记录及平台对话截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转账应通过正规渠道,遭遇账户冻结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