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案

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贷款服务时,接到自称是‘国家金融监管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对方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涉案APP并完成充值缴费。APP因涉嫌违法被强制下架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正规贷款资质,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并确认缴费构成自愿交易,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信息、网站截图及通话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工作人员身份真实性。仲裁委结合APP下架时间、平台资质及通话内容,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宣传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充值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误工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认定被申请人构成合同诈骗,应承担退款及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冒充,核实平台资质及服务内容。遭遇此类骗局应立即保存通话记录、网站截图等证据,通过电信诈骗举报平台或报警维权,避免现金交付。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