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市民遇虚假APP诈骗虚拟币无力追回
【标题】老年市民遇虚假APP诈骗虚拟币无力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被自称市场监管局人员的男子以'清退虚拟币资金'为由骗取信任。对方提供伪造的政府红头文件,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APP进行虚拟币转账操作。张某某先后向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仅收到1000元返还便失联,直至4月发现账户异常才报警,但已无法追查资金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参与诈骗需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仅提供平台渠道,实际操作由第三方完成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双方对平台信息真实性及资金去向存在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平台交易数据,但未获有效配合。张某某提交虚假APP界面截图、转账记录及社区宣传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庭审中双方就'平台是否具备金融资质'及'是否存在还款意愿'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确认其推广虚假APP的行为构成欺诈,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且报案超时效,仅支持返还本金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邀约,核实平台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超过仲裁时效可能丧失部分维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