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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诱导转账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诱导转账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行业从业者的李某。对方以养老项目为名,虚构高收益投资方案,通过伪造金融机构资质文件骗取信任。在线下街面以'分钱'为诱饵,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平台突然关闭,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系虚假医疗投资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与李某无直接关联,且转账行为系个人操作。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存在重大争议,张某某未能完整呈现资金流转证据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确认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公司账户转账事实。公司提交的所谓'财务人员'证言与聊天记录存在矛盾,李某身份无法核实。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涉案二维码收款记录进行技术鉴定,确认资金转入公司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对资金损失承担主要责任,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无法支持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规定,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及《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投资人资金安全机制,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阻断。投资者应注意核实平台资质及交易对手身份,重要资金往来应保留原始凭证。电子数据固定需注意证据完整性,建议通过公证等方式确保证据效力。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