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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婚恋对象诈骗近4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婚恋对象诈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李某为好友。李某谎称自己为某网红博主,以介绍高收益旅游投资项目为名取得信任。在多次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资金安全'后,李某引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其提供的非本人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证明项目真实性,并谎称需支付'服务费'才能办理旅游出行手续,最终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辩称款项系投资服务费,且已通过银行流水完成支付流程,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证明资金流向异常。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无法说明李某权限来源及项目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分析,确认款项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裁决被申请人限期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诈骗多利用情感信任实施,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建议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对要求屏幕共享、脱离平台收款的行为保持高度警觉,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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