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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职人员设培训贷骗局员工维权难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设培训贷骗局员工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培训贷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称有高薪兼职机会。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指定支付宝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培训保证金',后以需继续垫付费用为由要求返还,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且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培训资质且频繁更换联系方式,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称款项系正常业务往来,且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及QQ聊天截屏,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群截图。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证据链存在明显瑕疵,要求补充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陷阱。维权时应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证据等完整证据链,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处理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