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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假培训贷诈骗员工获赔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培训贷诈骗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兼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培训贷名义诱导,最终遭受经济损失,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线下街面张贴的兼职海报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面试时被告知需先垫付约3.5万元培训费用,承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返佣。公司员工以虚构的跨境业务培训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完成转账。期间冒充客服人员多次催促还款,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返佣,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垫付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跨境培训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为借贷关系,认为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培训义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培训材料,证明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且承认诱导下载APP的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以虚假培训贷名义骗取资金,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垫付款项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中要求垫付费用的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与涉事公司直接资金往来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