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受骗引发教育培训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教育集团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伪造公司文件。后张某某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涉案账号已被平台封停,遂提供网站截图等证据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培训机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的民间借贷关系,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虚假机构网站截图及屏幕共享请求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证明李某非其员工。仲裁委通过比对电子数据及银行流水,认定存在资金转移与虚构交易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及同期银行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投资'话术陷阱,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要求屏幕共享或点击陌生链接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建议对虚构身份的网络交往保持高度戒备,发现涉案账号应及时向平台申请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