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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领导诱导下载虚假APP诈骗3.5万元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诱导下载虚假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遭遇以教育培训为名的诈骗案。公司以考试包过、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实施诈骗,涉及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培训顾问。入职后,企业主李某以公司高层身份频繁联系张某某,称其参与的教育培训项目可保证考试通过且收益丰厚。李某要求张某某下载名为'学职通'的虚假APP,并通过虚拟币账户分五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公司亦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及合同协议,且APP被证实为诈骗工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交易为内部投资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营且未约定返还期限。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平台交易记录,确认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经技术鉴定,'学职通'APP为非法平台,且李某未履行任何培训义务。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及服务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刻意隐瞒真实身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企业资质及非法集资行为,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责令公司全额返还3.5万元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培训项目,核实企业资质及APP合法性。对要求虚拟币转账的所谓领导应提高警惕,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