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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近4万元被判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近4万元被判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是医保局工作人员的'李主任'为好友。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国康养老'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期间通过QQ指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手续费,后因平台要求共享实时画面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诈骗行为,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张某某报警后发现该账号实为境外诈骗团伙使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资质导致受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抗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诈骗行为与平台无关,且用户主动开启屏幕共享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APP下载凭证、信用卡交易明细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经审查发现平台存在异常账号未及时屏蔽的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平台管理责任,责令限期追缴违法所得约3.5万元,驳回张某某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责任规定,《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需提高对'公职人员'身份的核实意识。遭遇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第一时间终止并报警。司法机关将结合平台过错程度认定责任范围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