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骗取验证码实施诈骗被追缴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取验证码实施诈骗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涉及安全账户诈骗及二维码收款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需支付'安全账户'费用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并获取手机验证码用于'验证身份'。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个体经营者账户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某实为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与公司无关,且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不构成劳动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警方出具的立案回执。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与李某某的雇佣关系证明及交易监管记录。仲裁委确认张某某系被骗付款项,但因款项已转入个人账户且无直接合同关系,难以追回全部资金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李某某诈骗行为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30%连带责任,建议配合警方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具体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个体经营者若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建议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切勿向陌生人提供验证码或转账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