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贷款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贷款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类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快速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点击短信链接下载贷款APP,并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虚假审批界面显示'贷款通过'后,李某以账户冻结为由指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事后张某某发现所谓贷款审批系统为伪造,且李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截图、虚假贷款审批界面截屏及转账凭证。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平台运营规则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虚构贷款专员身份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限期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领域,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与资质审查。遭遇'贷款审批'类骗局时,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讯记录、截屏证据,避免开启屏幕共享等敏感权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