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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遭冒充招聘精准诈骗索偿

【标题】待业者遭冒充招聘精准诈骗索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案由涉及第三方支付及验证码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面被伪装成招聘人员的团伙以学历提升为由诱导,通过微信联系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支付培训费,合计约3.5万元。该公司使用非本人账户收款并承诺返佣,但实际未履行退款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罪,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民事合同关系,否认诈骗行为,称款项已用于培训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申请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及短信截图,确认公司使用虚假身份诱导支付。公司未能出示交易凭证,受害者提交的第三方支付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第1165条

【分析启示】警惕精准诈骗手段,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发现验证码泄露应立即冻结账户,保留电子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