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验证码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验证码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网络购物场景中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其通过网络购物场景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李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贷款流程,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立即终止交易并报案。平台未及时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贷款专员身份导致损失,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平台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交易发生在网络购物场景,与平台无直接关联。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贷款交易及平台责任范围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的通话记录,核查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流水及平台用户注册信息。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证明被骗过程,平台则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抗辩。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但部分责任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而分担。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涉诈账户应采取限制措施并配合调查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个人转账前需确认对方资质。遭遇验证码泄露应及时挂失并报警,保留完整通话记录作为证据。对公账户转账存在资金流向可追溯优势,但需证明交易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