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费遭仲裁

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费遭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培训费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培训贷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QQ平台应聘兼职岗位,被要求缴纳高额培训费用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兼职招聘信息,称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该公司以'政府合作项目'为名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承诺先返还部分资金再追加投资。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能力且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则称系合法培训贷业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并辩称已返还部分款项属正常经营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模板。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培训贷业务资质及医疗养老场景的真实性,发现公司无法提供实际服务证据,且存在先返小利诱导转账的疑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培训项目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举证资金流转与诈骗的直接因果关系,酌情判定公司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遭遇要求缴纳培训费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对于证据链不完整的案件,仲裁机构会综合判断欺诈行为的客观要件。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