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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医疗平台诈骗3.5万元追回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医疗平台诈骗3.5万元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诈骗,涉及充值缴费及资金跨境流转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养老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平台APP,以'资金托管'为由诱导其缴纳约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正常使用且已被封停,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公司辩称APP经合法备案,用户操作风险应自行承担,且已配合封停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资质证明。公司未能提供APP运营主体的合法授权文件,申请人出示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使用伪造银行工号,且平台注册信息与实际运营主体不符。经调查,涉案APP已被国家网信部门认定为虚假平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判令返还全部服务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条例》第12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需严格审核合作平台资质,用户应核实机构身份及平台备案信息。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可申请冻结涉案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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