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下载APP骗钱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下载APP骗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海归精英的‘李女士’以婚恋为名诱导下载某APP。对方谎称可提供信用卡分期退款服务,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对方以‘资金冻结需调取平台信息’为由,诱导其提供银行卡验证码,最终资金被迅速转走。平台未履行合同协议,且存在虚构事实行为,导致张某某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虚构服务内容导致被骗;平台辩称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尽告知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后台数据及平台审核记录,张某某提交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及信用卡对账单。平台仅提供模糊的用户注册协议,无法证明已尽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要求平台说明资金流向,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及虚假宣传,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未核实对方身份,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验证,避免沦为诈骗工具;用户应警惕高风险操作,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